“免费送,全部免费送!扫码下载APP,礼品任选”。
早市的摊位旁、超市的入口处,你是否见过这样的身影:有人摆着一堆的保温杯、鸡蛋、面巾纸、洗衣液等等生活用品或食物,只要路人扫码下载一个APP,就能直接领走礼品。很多人人觉得“不拿白不拿”,却没意识到,这送到手里的不是福利,而是“陷阱”。
罗某某,为了每天几百元的“推广费”,明知“上家”让其推广的APP是伪造的山寨软件,打开后会自动获取手机里的银行卡绑定信息、短信验证码,甚至后台操控支付功能,选择在人流密集的菜场蹲点。他专门瞄准买菜的中老年群体,用“扫码送礼品,不花钱不填信息”“就下一个APP,几秒就好”等话术降低大家警惕,被害人就是这样一步步上当。
被害人下载APP并授权了手机权限后,后台立刻窃取了他的银行卡信息,当天就分3笔盗刷了9999.23元。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手机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各色样式、各种功能的App争相进入我们的生活。我们要学会识别山寨APP,以防隐私泄露和财产损失。不要轻易点击、扫描来历不明的链接、二维码下载App。应选择正规安全的下载渠道,如官方网站等进行下载。当APP提出授权申请时,请仔细阅读权限信息并根据使用需求针对性授予权限,避免不必要的信息泄露。老年人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告知子女或立即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