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的一年。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的检察高地为统领,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坐标,更加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吉水检察工作迈入跨越发展新时期。
一、主动跟进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大局展现检察担当
及时对标县委决策部署,不断优化司法供给,持续在精准精深精细服务上下功夫,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找准着力点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吉水“三大攻坚战”的意见》等多项方案意见服务中心大局。切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打击新常态下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批捕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22人。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加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对黄某涉嫌诈骗社会公众190人,导致5000余万元经济损失不能挽回案提起公诉;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对一起假冒著名注册商标案提起公诉;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慎重把握办案方式方法和强制措施,对生力源玻璃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积极推行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对责任人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避免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2、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第三年开展生态检察专项监督工作,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37人,主动提前介入曾某、黄某等人涉嫌环境污染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重中之重,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保护公益林地20余亩,监督关闭2家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养猪场,责成一污染企业完成环保整改。健全“两法衔接”,依法督促县林业局对1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履职到位。
3、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惩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王某山、王某芝生产、销售假药案,通过阅卷、查看已扣押物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批捕2名犯罪嫌疑人。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美团等网络外卖餐饮企业安全问题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保护职责。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长生疫苗事件”,及时与县疾病防控中心联系,帮助其积极回应社会舆情。切实履行精准脱贫政治责任,结对帮扶贫困户40户,精选一名青年干警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美丽乡村建设帮扶村提供资金17万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司法关爱,与螺田镇新和中学20名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二、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平安吉水建设
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
1、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31件797人,其中侦查监督案件212件30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5件252人;审查起诉案件319件49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63件386人,无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情况,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专门成立由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主办检察官的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团队,并就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与公安机关、法院达成统一法律认识,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3件16人,提起公诉4件10人,并对2件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强化法律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妥善办理了杨某某等16人涉嫌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涉恶案件,依法对12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4人存疑不捕,并发出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3、促进完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对全县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罪犯开展定期检查12次,不定期抽查4次,监督由“墙内”向“墙外”延伸。将公益诉讼作为完善社会治理的有力推手,围绕城区重点区域垃圾随意倾倒问题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履职尽责,及时清理大量生产、生活垃圾,为我县“双创”工作提供最及时的司法保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组织开展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公开听证活动,选派2名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法律明白人”深入基层释法说理,广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五进”,“双提升”宣传、检察开放日、综治宣传月等活动,提升检察机关群众知晓度,增强全民知法守法意识。
4、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检察长接访日、带案下访、联合接访、领导包案等制度,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4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复查1件。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制度,积极防范化解各类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加快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对涉嫌犯罪的4名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全力挽救误入歧途未成年人。加强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共向3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资金15.5万元。
三、履行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严守防冤纠错底线。严把“入罪”关,防止民事、经济纠纷,行政违法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对于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案件,加强与侦查机关协调沟通,同意侦查机关撤案5件7人。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行“捕诉合一”新型办案模式,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严把事实证据关,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捕36人。
2、加强公益诉讼监督。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与县监委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协作配合实施意见》,在县水利局成立派驻检察室,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协调督办重大公益诉讼案件,分管副检察长担任公益诉讼办案组组长。着眼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公众关注的领域,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工作开展获得省级相关政法主流媒体关注报道。如2018年我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金滩镇落虎岭一化肥厂存在污染环境情形,迅速制定办案方案组织开展调查,依法进行现场证据收集并积极与环保部门协调,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污染企业完成环保整改。
3、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刑事侦查活动监督重心进一步前移,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提前介入2起有社会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案件2件,依法追捕2人,追诉3人。加大刑事抗诉力度,再审抗诉1件,目前已发回重审,1件去年提抗案件获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份,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办理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职案件4件,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执行监督案件6件,督促支持法院对一件长达17年的案件执行到位。
4、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核查摸底,共核查判处实刑罪犯330人;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对2017年4月以来全县财产刑判决情况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共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8人次,办案机关采纳建议26人次,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深化全面改革思想,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要求落地,为新时期检察工作提供强大动力。
1、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我院原反贪、反渎和预防职能、机构及10名检察人员全部按时完成转隶。认真组织学习新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加大与县监察委员会机制建设,确保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无缝进入审查批捕、起诉环节,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迅速决定逮捕,全部依法及时提起公诉。
2、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优化队伍结构。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现有检察官13人,检察辅助人员15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将87.5%的司法人力投入到一线办案工作。成立了13个独任检察官基本办案团队和4个检察官办案组,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扫黑除恶检察、公益诉讼3个专业化办案组。整合内部资源,将1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四部一室”,较改革前部门精简54.5%。
3、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员额检察官全面履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和亲历性办案职责,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由检察官直接决定办结的案件占全部办结案件的82.51%。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办案机制,对领导干部办案情况进行通报4次,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占员额检察官办案总数的41.42%,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疑难复杂案件总数的43.33%,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
4、以加强监督制约为关键,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档案,对日常司法办案情况进行全面及时记录;严格落实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成立司法瑕疵问题评查小组,加强对检察人员履行司法办案职责的内部监督管理;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采取员额检察官互评方式共评查案件201件,办案质量和质效得以提升;认真学习贯彻《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等“三个规定”文件,为检察官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障。
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专题学习、政治轮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全体检察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好“两个维护”。以思想建设为基础,大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和先贤文化,巩固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检察高地的思想根基。
2、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刘林如违纪案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守纪律讲规矩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检务督查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运用“四种形态”,对干警存在的问题抓早抓小。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查摆整治“怕、慢、假、庸、散”五个方面的问题,坚决破除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
3、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认真选派40人(次)干警参加各级领导素能、业务岗位技能培训;深入开展法律讲座、庭审观摩等岗位练兵活动,增加干警实战经验;积极组织开展“智慧检务金点子”创意作品大赛,努力寻求智能化、信息化突破;大力选树先进典型,推荐1名干警参加全市政法系统“十佳业务能手”评比,推荐9名干警参加全县政法系统“十佳作风标兵”、“十佳业务能手”、“十佳忠诚卫士”评选,营造创新争优良好氛围。
4、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联络,通过检察开放日、专题调研、公开听证、视察指导等多种形式推进代表、委员深度参与检察工作。深化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222篇,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7条,法律文书227份,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474条,接待律师96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检察工作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始终与党中央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从拥护支持转隶到司法责任制落实,从服务保障大局到维护社会稳定,从发力公益诉讼到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检察院在不断奋进与探索中,走过了奋发有为、攻坚克难、创新发展的新里程。在这里,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长期关心支持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制约着检察工作发展:一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检察履职能力还不够全面,法律监督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保障水平还需努力提高;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工作模式、素质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较低,智慧检务工程建设还有较大短板。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以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的检察高地为统领,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推进队伍建设,努力为建设创新开放、跨江融城、绿色崛起、和谐文明吉水,共绘新时代文章节义吉山秀水美好画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组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2、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平安法治吉水建设。围绕吉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尽职尽责,不折不扣落实好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
3、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认真开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取得新发展、新亮点。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为助推器,增强内生动力,增强办案力量,提升办案质效;继续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纪委监察委共同完善反腐败工作衔接机制。
4、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夯实理论基础,指导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等问题。立足检察职业特点,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智慧检务水平。
各位代表,时间新故相推,奋斗接续发力,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奋斗,以检察工作新业绩迎接新中国70周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