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检察院
首 页    检察动态     理论研讨     重点关注     以案说法     检察文苑     荣誉榜     图片新闻
队伍教育整顿
吉水检察微信
吉水检察抖音
 
当前位置:首页>>理论研讨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
时间:2026-05-13  作者:胡春健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观点版  【字号: | |

唯有通过深学、真查、实改一体推进,持续引领履职方向、校准履职偏向、衡量履职成效,方能在检察履职中坚守人民至上、在监督上秉持法治精神、在工作中实现法理情有机贯通——

□正确政绩观是检察权公正高效运行的价值基座,是检察机关推进政治铸魂、业务争先、队伍强基的关键认识论和方法论。

□检察视域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政绩指向,回答“政绩为谁而树”;以高质效办案彰显政绩本真,回答“树什么样的政绩”;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厚植政绩之源,回答“靠什么树政绩”。

正确政绩观是检察权公正高效运行的价值基座,其蕴含的“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是检察机关推进政治铸魂、业务争先、队伍强基的关键认识论和方法论。唯有通过深学、真查、实改一体推进,持续引领履职方向、校准履职偏向、衡量履职成效,方能在检察履职中坚守人民至上、在监督上秉持法治精神、在工作中实现法理情有机贯通。

精准把握检察视域下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检察视域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规范检察权运行,解决检察环节裉节堵点,具体理解中可从主体、内容、路径三个维度认识其内涵要义。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锚定政绩指向,回答“政绩为谁而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公正司法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厚植“人民检察院”的基本立场,紧扣检察权来自人民授权、服务人民利益的核心逻辑,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优势。面对新时代新征程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应当以人民群众的感受和评价为工作标尺,坚守为民情怀,紧盯民生实事,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使司法公正被反映、被感知、被认同。

二是以高质效办案彰显政绩本真,回答“树什么样的政绩”。政绩观内容决定了该以何种标准宏观引导、客观评判、统筹推进检察履职办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引入实体公正、程序高效和社会成效等多维标准,将案件质量、办案效率、社会效果等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在“一取消三不再”有力推动下,落实高质效办案,必须以正确检察政绩观为引领,有效避免将检察工作“异化”为办案数据机械叠加的功利主义,将不同性质类别案件简化为“一刀切”方式的形式主义,以及将履职成效窄化为具体个案办结的实用主义等不当倾向,推动日常履职始终从政治高度审视案件办理,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三是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厚植政绩之源,回答“靠什么树政绩”。检察机关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要把准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以严格依法为底线,要求立足宪法法律定位,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检察政绩在法治轨道上产出;以实事求是为态度,要求精准把握和运用业务发展态势,针对性纠偏补弱,确保检察政绩评价经得起客观检验;以遵循规律为途径,要求落实“三个善于”、抓实“三个管理”,下定决心、下大气力解决“数字攀比”“数据美容”等问题,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绩追求不悖于检察权运行的内在机理。

全面检视政绩观上出现的偏差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五重五轻”错误政绩观画像,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在政绩观上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错位与偏差,需要不断检视和总结。

一是聚焦全程,纠治“重始轻终”。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实践中,下级院对于上级院在业务管理中指出的问题,还存在止步于传达部署,缺乏深入研判和靶向整改的情况,导致工作成效在落地“最后一公里”上打了折扣。应当坚决摒弃这种“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的不当心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并将关键节点履职要求嵌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监督制约“线上+线下”双轨贯通。

二是着眼长远,纠治“重短轻长”。高质效办案要求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也要办好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实践中,存在检察人员将案件办理重心局限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前端环节的情形,对于诉讼中暴露的监督线索、潜在的治理漏洞、案件办结后的社会影响等缺乏关注。应当纠正这种将办案与监督、办理与治理割裂看待的倾向,依托大数据模型、人工智能运用等提升线索挖掘处置和管理能力,做实全过程案件管理,把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延伸至社会治理的链条拉长做实。

三是关注实效,纠治“重显轻隐”。办案数量、监督比率等显性成效易于量化,社会治理贡献、人才梯队建设、群众司法获得感等隐性价值往往难以直接计量。考核体系对显性指标的天然“亲和性”,客观上导致检察人员将注意力更多投向考核上看得见、数据上看得出的工作。应当尽快以“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的要求为目标,建立检察环节以实现司法公正为主线的评价标准体系,并融入履职成效、释法说理质量、矛盾化解效果等标准,推动政绩评判实现从数据导向到实效导向的转变。

四是聚力攻坚,纠治“重易轻难”。基于办案效率考量,检察办案人员可能更愿意办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需要深层次监督的案件存在畏难情绪。应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敢于监督的魄力和善于监督的能力,扭转“以数量论英雄”导向,着眼深层次、普遍性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常抓不懈,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来。

五是立足整体,纠治“重局部轻全局”。高质效检察履职要求统筹兼顾多重视角,协调处理多维关系,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如,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既要始终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对严重犯罪、重大恶性犯罪等依法从严惩处;也要准确理解“宽”的内涵,精准区分罪与非罪,对轻微犯罪依法当宽则宽;若只是片面理解其中部分内容,则难以契合“相济”精神,致使宽严失度。

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检察实践展开

一是以“五大体系”建构,夯实正确政绩观落地的制度支撑。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要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并明确以“五大体系”回答了高质效办案的依据、评判、路径、保障、责任问题,涵盖了高质效办案的实体、程序、效果,是全链条全方位的制度机制体系。检察机关应当对照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全面梳理检视既有制度机制,实事求是增补制定规范,细化分解充实内容,并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检视评估机制,通过实践反馈不断发现盲区、纠正偏差、迭代规则,打造践行正确政绩观与建构“五大体系”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运行闭环。

二是以“三个善于”贯通,校准正确政绩观落地的履职标尺。“三个善于”是最高检为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问题,提出的重要履职方法论,旨在引导检察人员转变思维方式、优化工作模式、提升办案质效,为正确政绩观落地提供了检察版行为指南和评价标准。检察机关应当着眼办案实践中“五重五轻”倾向,将“三个善于”贯通案件审查、法律适用、效果衡平全过程,以实质审查穿透案件全貌,以法治要义纠正“数据冲动”,统筹处理好过程与结果、程序与实体、个案与类案、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关系,实现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与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同频共振。

三是以“三个管理”抓实,筑牢正确政绩观落地的管理格局。以“三个管理”为核心的检察管理,是检察机关整合资源、优化流程、监督制约、赋能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督促保障正确政绩观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的运行“骨架”。检察机关应聚焦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加强动态分析、趋势研判,精准定位实践症结,进一步明晰办案职权配置,把控关键节点走向,监控案件流转动态,稳步构建起上下一体、左右协同、全员参与的管理格局,以高水平管理助推实现高质效办案。

四是以司法责任全链闭环,强化正确政绩观落地的刚性约束。检察机关应当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聚焦抓实司法责任确定、归属、落实、认定和追究全链条,加强线索受理处置和问题分析研判,健全违纪违法与违反检察职责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处理机制,常态化分析研究追责惩戒案件和违反检察职责行为的共性问题及原因,依规依纪追究司法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让追责惩戒“长出牙齿”,促使正确政绩观从“软约束”变为“硬规矩”。

五是以履职能力系统提升,厚植正确政绩观落地的专业根基。专业素能是检察人员的“看家本领”,是实现高质效办案的基本功。检察机关应当在素能提升上持续加力、久久为功,搭建分层分类人才培育体系,深化创新多渠道、多层次、上下联动的年轻干部交流任职和轮岗实践锻炼工作机制,加强领军型、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同时围绕涉外法治、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等领域深化检校合作,碰撞思想、启迪思路,推动人才培养这项“功在当代、利在长远”的基础工程走深走实。

(作者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版权所有: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