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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时间:2025-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江西检察实践,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今年举办系列新闻发布会。

11月12日,省检察院以“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举办新闻发布会。

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浩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工作质效。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文煊讲述办案故事。

法治日报、人民周刊、民主与法制社、检察日报、《法治时代》杂志、江西广播电台、新法治报、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江南都市报参加。

自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对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为重点,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救助农村地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当事人和困难妇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

2023年以来(数据截至2025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192件,向11757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从救助的人员类别看,救助农村地区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对象7947人,占救助总人数的68%。从救助的案件类型看,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10806人,占比92%;救助民事侵权及其他类型受害人951人,占比8%。其中因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死亡、重伤或严重残疾、紧急救治等原因予以救助5327人,占刑事被害人救助人数的49%。

一、强化部署推进,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立足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把开展好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作为民生司法保障的重要方面,在主动融入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谋划推动工作,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检察长提出明确要求,将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列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学习教育、为基层“解难题”重点任务清单,推动专项活动走深走实。全省三级检察院均建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23年以来,省人民检察院共召开18次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司法救助案件,研究部署司法救助工作。

二、加强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深化部门协同。全省检察机关持续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规定,强化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其他检察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全院“一盘棋”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针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告知被害人可申请司法救助的情形、条件等,帮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得到及时救助。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指定专人,对本院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进行筛查。如德兴市人民检察院重点围绕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案件深挖、核查救助线索。修水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救助对象诉讼能力弱且未获得赔偿等情况,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帮助被救助家庭追回37万余元赔偿款。

二是深化上下联动。不断优化上下级联合救助模式,通过上级检察院提级办理或上下级检察院联动等方式,强化救助资金的统筹使用,2023年以来省人民检察院与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办理救助案件142件。如针对农村地区刑事案件被害人李某甲急需资金进行治疗,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先行救助程序,拨付2.7万元救助金给李某甲用于后续治疗,同时省市两级检察院对李某甲给予联合救助,有效缓解其急缺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

三是深化军地协作。将司法救助与“拥军优属”工作深度融合衔接,2023年以来办理退役军人及军人军属司法救助案件190件196人。如赣州市检察机关以办理现役军人家属温某等3人司法救助案件为契机,与杭州军事检察院建立军人军属司法救助衔接工作机制,与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就司法救助信息共享、综合帮扶、联合回访等建立长效机制。

三、凝聚共识合力,着力构建“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模式

一是共建衔接机制。聚焦信息共享、工作互动、效果互促,全省检察机关着力加强与各级农业农村、妇联组织的沟通协作,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司法救助工作衔接机制68个,省人民检察院与10家省直单位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省妇联就联合加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提出10条具体举措。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协调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对1542名被救助人落实低保、教育、就业、医疗、心理疏导等多元帮扶措施。如针对被救助人聂某系农村困难残疾妇女且无人照看的特殊情况,丰城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相关单位将其纳入防止返贫重点监测对象,并协同丰城市残联妥善将聂某安置在老年公寓托养,协调聂某居住地所在乡镇将其纳入农村困难人员帮扶对象,落实生活、医疗等方面扶持政策。

二是共享信息数据。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法律监督大数据模型,探索数字检察与司法救助相融合。省人民检察院指导修水县人民检察院研发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监督模型,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全覆盖推广应用,今年以来利用该模型成案374件,司法救助线索来源进一步拓宽。如通过将妇联移送的相关信息导入该模型进行对比碰撞,筛查出遭受前夫伤害的农村困难妇女周某某的救助线索,检察机关及时予以救助,切实保障困难妇女合法权益。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等部门的数据共享,获取需要救助人员家庭信息情况,提前了解案件当事人家庭经济情况,及时将案件导入司法救助程序。

三是共商救助举措。加强与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结合被救助人具体情况,共同研究制定多元救助方案。如针对被救助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联合相关单位及当地镇政府、村委会研究制定司法救助金分期领取方案,并指定专人共同监管资金使用,形成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合力。南昌市检察机关针对被救助人户籍地和案发地不一致的情况,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制定多元救助方案,同步点对点向被救助人户籍所在地移送救助线索,两地检察机关、农业农村部门密切配合,防止被救助人家庭因案返贫。

四、坚持长效常治,持续巩固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成效

一是注重长期关怀。加强救助效果跟踪回访,对救助资金使用、当事人生活改善等情况进行追踪,对于回访后仍需跟进帮扶的,积极协调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给予后续帮扶。如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救助魏某某,协同开展跨区域跨层级落实综合帮扶后,又联合村委会、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定期回访,开展安排就业等后续帮扶。

二是注重长效治理。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司法救助办案,梳理相关类案情况,积极运用“司法救助+检察建议”融合履职模式,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局,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如赣州市检察机关以办理蒙某司法救助案为契机,对农村同类刑事案件开展反向审视,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法治乡村建设。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注重社会宣传。全省检察机关以“12·4”国家宪法日、检察开放日等为契机,运用检察网络新媒体平台和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活动,采取多项措施向群众普及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司法救助的知晓率。央视社会与法治频道、人民网、检察日报等中央媒体多次报道我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成效。同时,省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培育力度,近年来共16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联合发布典型案例25件,为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借鉴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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