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吉水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5年第二季度,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9件,占比37.5%;业务部门13件,占比54.2%;综合行政部门2件,占比8.3%。
下一步,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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