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永等同志晋升检察官职级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的通知》(赣组发〔2022〕7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2024年5月31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永同志晋升为一级检察官;
周达卫、黄洋同志晋升为二级检察官。
中共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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