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荷工作室”成员单位县检察院综合考虑小平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听证会后,根据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小平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为六个月。
考察期内,“小荷工作室”根据小平本人和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学习法律知识、改善不良交友、重塑亲子关系等为主要内容的专属帮教计划,扎实开展帮教考察工作。检察官、社工通过听取小平思想汇报,定期与其父母电话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小平的生活状况、心理动态。向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其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同时接受“小荷工作室”的家庭教育指导,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安排小平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观摩法庭审理、参加公益劳动,帮助其树牢正确的是非观和价值观。
考察期限届满后,综合考察表现,县检察院依法对小平做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不公开宣告,检察官劝诫小平要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好好生活,不要让青春留下遗憾。现在小平已经找到工作,积极回馈社会,开启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