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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天干物燥 小心火灾!
时间:2022-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犯的错误,以后一定增强防火意识,不在野外用火。也请大家以我为戒,提高防火意识。”失火案被告人黄某在庭审时如是说。

案情回顾:

今年某月,黄某携带鞭炮、纸钱等物品去往其奶奶坟前祭拜,燃放爆竹时,火星引燃了干燥的茅草,由于当日天气干燥且有风,火势迅速向四周蔓延了开来,虽然黄某在发现起火时便立即去救火,但仍未能第一时间将山火扑灭,引发了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55.1亩,其中有林地面积43.1亩,其他无立木林地12.0亩,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总额为51975.0元。

经我院依法审查认为,黄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遂以失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鉴于黄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部分火灾损失,取得了村集体的谅解,一审法院以失火罪判处黄某拘役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当前,由于持续长久的极端干旱天气,火灾风险大大增加,我县面临严峻复杂的森林防火形势,一个烟头、一次野炊、一时疏忽就有可能造成一场灾难。一旦引发森林火灾,不仅生命财产受到威胁,还要面临牢狱之灾,森林资源是我们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请广大居民群众提高防火意识,共同创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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