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大家在渔业专家的指导下,分批有序的将鱼苗投放到赣江当中,共放流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鱼苗7万余尾。放流结束后,县检察院和河长办联合设立了严禁捕钓和增殖放流公示牌,将放流点为中心的上下游200米范围划定为公益增殖放流,禁捕禁钓保护流域,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该区域段私搭乱建的简易垂钓平台进行了拆除,当场收缴一电子渔猎工具,并对旁观群众进行了生态保护的引导和宣传,营造共同保护流域资源的良好氛围。
本次公益增殖放流活动的鱼苗资源,来源于我院办理的生态检察案件中当事人的生态修复赔偿。今年以来,我院办理了多起非法捕猎案件,非法猎捕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的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平衡。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我院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放在首位,不断探索出了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污染治理等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实现路径,切实达到了惩治违法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的局面。
其中在赣江流域进行增殖放流,探索建立禁捕禁钓保护流域,是实现赣江“五水共治”的重要抓手,也是践行“长江大保护”的有力举措。增殖放流不仅可以维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丰富渔业资源,还能发挥“小鱼治水"的作用,提高水环境自净调节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