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河长制监管职能的合力作用,助力提升吉水县、吉州区交界处河流“间隙”治理和管护水平,近日,吉水县检察院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抓手,联合县河长办与吉州区河长办一道,共同开展跨县(区)联动巡河活动,两县区河长、检察长及河长办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今年以来,我院将联合巡河工作作为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河湖治理的有力举措,与县河长办等单位共开展联合巡河3次,对发现的赣江流域吉水段存在的私自搭建钓鱼台、废弃物堆放、小渔船违规停靠造成河流污染、渔业生态、行洪泄洪等问题,通过下发督办函、检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相关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工作部署,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持续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信息共享,充分践行恢复性生态保护司法理念,探索建立赣江流域增殖放流、禁捕禁钓保护区域,努力为吉水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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