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的检察高地为引领,聚焦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聚焦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为决胜小康吉水提供司法保障
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入分析新发展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准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切实为“加速发展、加快脱贫、决战五区、决胜小康”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着眼大局,出台“十六”条《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小康吉水绿色崛起的意见》,提升服务实效。紧贴重大项目建设,联合县交通局开展沿湖西路新建工程专项监督预防,与关键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谈话12人次,审查有关招标文件91份,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犯罪活动的打击,依法对13名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嫌疑人提起公诉;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依法对非法吸收100多名群众存款的黄某进行批捕;注重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对涉嫌破坏重点企业景旺电子生产经营的余某依法快捕快诉。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向社会提供查询312件次,努力营造守法、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2、扎实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积极部署“生态检察深化年”活动,主动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在保障绿色崛起上主动作为。严厉惩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立案查办了吉水县畜牧局刘某等2人涉嫌在全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厂建设项目中玩忽职守案。对15名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移送2起生态领域犯罪案件;督促森林公安对2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履职到位;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程序,督促县林业局对吉龙建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14万余元,依法保护被毁坏林地。积极参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畜禽养殖专项治理等工作,努力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3、切实维护民生民利。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这项最大的民生工作,在扎实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联合县发改委、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安居办开展“安居扶贫”工程职务犯罪预防监督,对扶贫工作人员开展专项警示教育。重点惩治群众身边侵害民生民利的“腐败”犯罪,共查处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1件2人,征地拆迁领域犯罪案件1件6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犯罪案件2件3人,医疗卫生领域犯罪案件1件1人,这些案件的侦办,有效维护了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惩治腐败和公平正义的期待,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32件159人,提起公诉209件278人。顺应群众对安全的新要求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新变化,针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持械聚众斗殴、涉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犯罪,从严从快惩处;突出对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共依法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4人。以“涉法涉诉矛盾排查化解攻坚年”为抓手,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法律服务,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8件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院控申接访室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2、着力惩防职务犯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件12人,其中大要案占总人数的91.7%。立案查办了万安县中医院原院长郭某等正科级干部2人,吉水县畜牧兽医局刘某等副科级干部3人。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联合县邮政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向全县机关单位、乡镇、村委会、企业发送预防邮件4000份,打通预防职务犯罪“最后一公里”。
3、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自侦部门立案1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依法追捕2人,追诉1人,提出刑事抗诉3件,其中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改判1件;积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共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4件,督促履职案件2件,执行监督案件3件,提请民事抗诉2件,其中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公益诉讼立案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不断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8人次,纠正脱管漏管4人次。
三、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造就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1、坚持政治立检与人才兴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一树两强”主题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深入抓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共提拔重用党组副书记1名,党组成员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1名;积极做好中层干部培养工作,共新提拔15名干警担任部门中层领导,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和活力;立足检察职业特点,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活动,共选派26名干警参加各类业务技能培训,2名干警分别获评吉水县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平安卫士”荣誉称号。
2、坚持改革创新与规范司法。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稳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各项任务。经过严格考试、民主测评遴选出18名首批员额检察官,并顺利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大部制”改革,将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四部”,向管理要“活力”。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认真做好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等准备工作。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现全覆盖,将司法办案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实行量化评估并纳入办案人员司法档案。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内部规定》,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对员额检察官办结的100件案件进行内部评查。
3、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开展“私车公养”等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自身反腐败不放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常态化组织检务督查,持续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确保作风建设不走形式;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通过互联网向社会群众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6条,法律文书204份,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数376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共发布微博、微信和客户端文章170余篇;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通过专题报告、“检察开放日”、人代会收集代表评议意见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一年来,我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诉讼监督特色亮点不多,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基础建设保障不足,建设经费仍有很大欠缺,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创造条件,努力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新的一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的检察高地为统领,强化检察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为建设创新开放、跨江融城、绿色崛起、和谐文明吉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部署,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研讨班、党小组学习会、党员活动日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落实党组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制度,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围绕吉水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促进发展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积极融入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生态领域的法律监督,认真开展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在服务保障绿色崛起中作出更大贡献。
3、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强化主责主业,认真开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按照上级院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和线索移交等工作,与纪委监察委共同完善反腐败工作衔接机制。
4、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检察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整风肃纪,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忠诚履职、奋发有为,为新时代吉水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