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则友,弟则恭”,兄弟之间本应珍惜手足之情,弟弟被哥哥殴打后,却因不服法院刑事判决向吉水县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6月23日,我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化解兄弟多年矛盾,传递检察温情,参加听证的代表纷纷为检察机关“接地气”的办案方式点赞。
2021年6月,彭某甲与其弟弟彭某乙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彭某乙面部软组织挫伤、左手第四掌骨折。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彭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审查起诉期间,彭某甲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因彭某甲具备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吉水县人民法院判处彭某甲管制八个月。判决后被害人彭某乙不服向我院提出刑事申诉,要求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从重处罚彭某甲。
为妥善化解兄弟之间矛盾,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乐夫作为主办检察官主动包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听证人员听取意见。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和拟处理意见后,依法听取申诉人意见。经过检察机关及听证人员对申诉人彭某乙进行疏导劝解、释法说理,彻底解开了申诉人的“心结”,最终申诉人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维持原判的审查决定,并签订了息诉息访协议书,承诺不再就此事信访。
此次公开听证活动,既维护了司法权威,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是检察长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促进司法公开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吉水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院领导带头参与主持检察听证会,进一步推进公开听证制度的规范化、常态化应用,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