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李永等同志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经2022年3月30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永同志确定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三级检察官;
黄洋、江花美、周达卫同志确定检察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四级检察官。
中共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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