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珑华等同志任命的通知
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2020年2月28日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黄珑华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李永同志为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曹俊同志为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肖桥新同志为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中共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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