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吉水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赣编办发[2019]2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学同志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廖龙普同志任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因内设机构改革,相关同志原有内设机构职务即日起自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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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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