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卫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队: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周卫华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铭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副科长,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俊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长职务;
江花美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副科长职务;
郭雅婕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彭珍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
中共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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