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
1.2023年2月,县委《关于表彰2022年度基层党建等工作先进的通知》吉水县字【2023】4号,我院获得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
2.2023年3月,市妇联《关于表彰2022年度吉安市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的决定》吉妇字【2023】14号,我院“小荷工作室”获得吉安市三八红旗集体。
3.2023年9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县考评结果的通报》吉水法委字【2023】1号,我院获得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县考评优秀等次。
4.2023年11月,省院《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赣检发办安【2023】156号,我院第一检察部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个人
1.2023年9月,郭雅婕获得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网络评论业务竞赛业务能手。
2.2023年8月,黄珑华、谢钰萱获得2022年度全县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3.2023年12月,李谭玲获得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