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
1.2019年3月7日,县委、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吉水县字[2019]4号),我院获得法治吉水(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部门单位第三名。
2.2019年3月27日,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2018年度“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村(社区)”进行命名表彰的决定》(吉水政法字[2019]25号),我院获得平安单位。
3.2019年3月27日,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吉水政法字[2019]26号),我院获得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
4.2019年3月27日,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吉水政法字[2019]27号),我院获得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优秀单位。
5.2019年4月30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第六届江西省文明城市江西省文明村镇和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的通报》(赣字[2019]31号),我院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6. 2019年7月5日,中共吉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法治吉水建设工作考核等次的通报》(吉水法办字[2019]4号),我院在2018年度法治吉水建设考核工作中评为合格部门单位。
7.2019年7月,我院获得吉安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金点子”创意作品比赛二等奖。
个人
1.2019年2月,廖绚丽被中共吉安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业务能手”提名奖。
2.2019年3月,彭珍、郭雅婕被中共吉水县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十佳忠诚卫士”。
3.2019年3月,稂勇智被中共吉水县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十佳业务能手”。
4. 2019年3月,王铭、肖玉婷被中共吉水县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十佳作风标兵”。
5. 2019年3月,刘文春、谢钰萱被中共吉水县委政法委员会评为“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6.2019年4月,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李汤庆、罗国斌荣立三等功,周卫华、廖绚丽、稂勇智三人获得嘉奖。
7.2019年9月,郭雅婕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壮丽70年、奋进新时代”演讲比赛二等奖,黄洋获得三等奖。
8.2019年11月,罗佩摄影作品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壮丽70年、奋进新时代”摄影比赛二等奖;肖同会书法作品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壮丽70年、奋进新时代”书法作品比赛三等奖。
9.2019年12月,廖龙普、聂小平《罪犯胡君勇社区矫正监督案》被高检院评为社区矫正监督精品案件。
10.2019年12月,彭珍、肖桥新撰写的《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优化民营经济法治环境》被评为2019年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